现将本科一批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网上填报志愿条件
投档分(即总分加高考加分,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)在下表相应科类投档分数线上,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。
科类 |
投档分 |
普通文科 |
427 |
普通理科 |
404 |
蒙授文科 |
277 |
蒙授理科 |
233 |
二、网上填报志愿时间
1、7月16日上午9:00开始填报志愿;10:00后已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删除志愿;10:30时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,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。
2、7月16日10:00发布第一次统计数据。
3、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:
截止时间 |
网报志愿分数段 |
11:00 |
501分及以上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|
12:00 |
其余考生(即501分以下)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|
三、本科一批剩余计划见“本科一批第二次网报计划统计(网上填报志愿专用)”,并须注意其中的特别要求,个别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见剩余计划的专业备注。
四、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:1进行投档,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顺延投档。
五、其他未尽事宜按《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》(第15号)执行。
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
2015年7月15